老人被狗咬到法院起诉狗主 却因无法举证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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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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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1 13:1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花甲老人在他人屋下被狗咬,本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却因举证不能只能自认倒霉。近日,五华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纠纷案,老人因无法举证而撤回起诉。
  今年5月11日上午6时许,家住五华县周江镇的老人曾某清在同村曾某庆的房屋下面被一只农家狗咬伤,当即大声呼喊。曾某庆的妻子听见声响后,立即开门拿来药酒给曾某清处理伤口。后曾某清先后到五华县防疫站和卫生院打狂犬疫苗,共花费医疗费2629.3元。曾某清认为自己是被曾某庆家的狗咬伤,遂向曾某庆要求赔偿,但遭到拒绝。经村委及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果后,曾某清于今年6月向法院起诉,要求曾某庆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4929.3元。庭审中,曾某庆辩称不是自家的狗咬伤曾某清,拒绝赔偿。
  审理中,承办法官阐释,法律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受害人应提供证据证实其被动物致伤的事实以及被谁家饲养的动物致伤。本案中,曾某清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其被曾某庆的狗咬伤。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曾某清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后曾某清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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