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改革政策出台,保证院长“有权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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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8 12:16:3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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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建立现代医院作出一系列部署。《指导意见》指出,现代医院首先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现代医院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监督职责,并给予了公立医院自主运营管理权。记者观察到,《指导意见》对现代医院提出一些特别细致的要求。例如,要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指导》意见还提出,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要建立问责机制。值得注意的是,现代医院对院长这个职务提出一系列要求。院长要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同时,对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进行考核,这和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吴明认为,《指导意见》在给予公立医院自主运营管理权的同时,同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耗材价格、“两票制”等改革,并建立有效的医疗服务市场竞争机制,形成对公立医院的有效约束,以保证院长“有权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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