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委原副书记邹家军(丰顺人)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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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 15: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广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省纪委对江门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邹家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邹家军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审批、司法诉讼活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邹家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邹家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江门市委原副书记邹家军(丰顺人)被“双开”

     邹家军,男,汉族,籍贯广东丰顺,1963年9月出生,学历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        1984年8月入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
  1981.09-1988.05 阳春石碌铜矿修配厂技术员、团委书记、铜矿团委副书记;
  1988.05-1993.06 江门市棉纺厂团委副书记、企管科副科长、厂长办副主任(其间:1988.03-1991.02 广东省委党校政治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3.06-1996.04 江门市棉纺厂党委副书记(其间:1993.06-1994.01 兼厂长办主任,1995.01-1996.03 兼永丰纺纱分厂厂长、党总支书记);
  1996.04-1998.12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科主任科员;
  1998.12-2001.08 江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其间:1996.09-1999.07 省社科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1.08-2003.05 江门市蓬江区委常委、区委办区府办主任;
  2003.05-2004.08 江门市蓬江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
  2004.08-2005.03 江门市蓬江区委书记、区长;
  2005.03-2006.11 江门市蓬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11-2006.12 江门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6.12-2007.01 江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07.01-2015.08 江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 
  2015.08 江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6.05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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