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一年接到无效报警19万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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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 15: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是1月10日,“110”,也是全国第31个“110宣传日”。


  说起“110”大家肯定非常熟悉,遇到有警情或者需要救助的时候,“110”也是咱们第一个想到拨打的电话。在"110宣传日"到来之际,记者来到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了解“110”是如何运作的!



  晚上9点左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大厅内仍是一片繁忙的景象,电话铃声此起彼伏,接警员正有序的接听市民的电话,并一一予以记录和回复。遇到有涉及警情的电话,接警员需要迅速通知路面巡警和相关警种进行处理。


  据统计:2016年,全市110接报总警情达52万多起!


  虽说工作强度大,但值班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最无奈的,还是接到一些无效的报警电话,电话内容五花八门。


  在去年110接到的警情中,无效警情就占了19万多起,占总警情的38%。


  那么,大家在遇到怎样的情况,才能拨打110的报警电话呢?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就在梅城举行了一场以“公安110,为民保安宁”的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民警介绍,根据有关规定,生活中只有7件事才可以拨打110!分别是:

  ①刑事案件;

  ②治安案件事件;

  ③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④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⑤其它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⑥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⑦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梅州日报

  合理、正确的拨打110报警电话,把这些宝贵的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让他们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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