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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一个人掉队!梅州贫困人员年底前全部实现政策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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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2 09: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让一个人掉队!梅州贫困人员年底前全部实现政策性保...         

          近日,梅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围绕梅州2018年所有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体目标,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将所有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政策保障兜底:不让一个人掉队!

  方案提出,要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继续实施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制度,健全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

  困难群众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场)提出低保申请,村民委员会依申请人委托可代为提交申请。镇(街道、场)在村民委员会协助下,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并提出审核意见。全面落实县、镇(街道、场)两级农村低保公示制度,在固定的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以及政务大厅等场所和地点进行审核公示、审批公示。对已获得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定期复核,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低保 扶贫开发"让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方案提出,要坚决杜绝“保人不保户”问题,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各地民政、扶贫部门要做好对象认定上的衔接,要组织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再识别、再排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要主动帮助没有户籍的贫困人员解决户籍问题,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帮扶范围。

  方案指出,低保兜底是扶贫的最后一道屏障,要加强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和省扶贫标准的有效衔接,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实行应保尽保。将省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扶贫范围,根据低保家庭情况,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资产收益等分类扶贫,尤其要确保优先将无劳动能力低保家庭纳入资产收益扶贫,做到应扶尽扶。

  年底前全部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脱贫

  第一阶段(2016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做好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衔接工作,组织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再识别、再排查,进行数据比对,确保2016年符合条件的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全部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脱贫。

  第二阶段(2017年1月—2018年8月)。各县(市、区)扶贫部门及时更新扶贫、脱贫对象信息,民政部门加强核查,做好主动发现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对象纳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对已稳定脱贫且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逐步退出低保范围。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抓好贯彻落实。

  第三阶段(2018年9月—12月)。各县(市、区)对低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迎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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