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重点班禁荐生源 穗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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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11-7 21: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沈逸云 通讯员穗教宣报道 2015年是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的探索年,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规矩。昨日,广州市教育局举行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责任书承诺书签订仪式。
  会上,11个区教育局局长与市教育局局长屈哨兵签订责任书,16所公办、民办学校校长代表递交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将加强自律,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提前招生,进一步严格招生工作纪律。仪式结束后,区教育局将于近期组织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签订规范招生行为承诺书。
  承诺书指出,各学校不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形式选拔学生入学,不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奥赛”成绩、社会艺术考级、特长评级等作为招生录取依据。不向任何学校、社会机构推荐生源,不要求任何学校、社会机构向本校推荐生源。不接收非本校学籍的学生入校学习。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师资均衡配置,不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不以重点班、特色班、实验班、创新班、奥数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及其他各种名义进行招生。
  此外,各学校承诺,不为社会机构组织学生或家长举办各种升学讲座、“报考”专场、“名校行”等各种活动提供场地,更不能参与其中。不为社会机构组织学生举办任何学科竞赛、综合能力竞赛和考级等各种竞赛活动提供场地。
  其中,公办学校承诺,不为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提供场地,不借助中间方(含社会机构、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等)通过组织考试、竞赛或培训等形式录取新生,不参与社会机构在校内外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培训、进行成绩排名等活动。同时,还要对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监管,包括监管民办学校使用公办学校“校名”开展活动的行为。
  而民办学校则承诺将独立开展招生宣传活动,不发布虚假的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并在当年4月15日至8月31日之间举行校园开放日等实地招生宣传活动。不参与社会机构在校内外以“名校行”等各种名义组织学生培训、进行成绩排名等活动。
  《广州市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责任书》明确,各区教育局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负总责,一旦发现违规招生行为,要予以及时查处。“与其事后查处,不如事前监管、管理到位。”屈哨兵表示,针对近段时间某些教育机构与学校的违规招生行为,签订责任书、递交承诺书是把招生工作做在“前面”,减轻招生规范管理的压力,避免招生违规行为再出现。他呼吁,家长不要参与违规招生活动,并可拨打12345热线积极举报违规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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