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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乌鸦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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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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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6:20: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天下乌鸦不一般
                                 闻雪思
                        天下乌鸦不一般
    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五十七回中曾写道:“这又呆了。‘天下老鸹一般黑’,岂有两样的?”老鸹就是乌鸦,北方人对乌鸦的俗称。由此衍生出中国一句成语:“天下乌鸦一般黑。”
    曹雪芹是中国古典文学大师,对中国封建社会有深刻细致的观察,故而创作出伟大的文学名著《红楼梦》。不过,从这句话看,他对乌鸦的观察似乎有点马虎。天下的乌鸦并不一般黑。据科学家考察,乌鸦在地球上分布很广,全世界共有41种乌鸦,中国有7种。乌鸦羽毛虽以黑色为主,但或以黑白相间,或黑中泛蓝,或黑中显绿,或黑得发紫,各有区别。比如在华北常见的白颈鸦,脖子上就有鲜明的白色颈圈;中国北方常见的寒鸦,除具白色颈圈外,胸腹也是白色;生活在西藏的渡鸦,翅膀和尾翼的羽毛都有蓝紫色或蓝绿色的光泽;只有名为大嘴鸦的乌鸦,才是黑不溜秋的,通体黑色。可见,天下的乌鸦并不是一般黑。
    乌鸦不仅在羽毛颜色上不一般,在世人心目中的地位也不一样。许多国家将乌鸦当作神鸟。日本古书记载,日本统一战争时,天神曾派乌鸦为天皇引路,破解迷阵,因此日本人奉乌鸦为“立国神鸟”。加拿大传说乌鸦曾为大洪灾幸存者指引陆地,衔来火种,因此视乌鸦为指引者。英国传说“如果伦敦塔里所有乌鸦都离开,不列颠王国将会崩溃。”故以乌鸦为守护神,政府在伦敦塔饲养乌鸦。北欧则传说乌鸦站在众神之主奥丁的左右肩膀,经常替他巡视天下。斯里兰卡视乌鸦为“神鸟”,人鸦和平共处。然而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乌鸦却形象丑陋,是种不吉祥的动物。中国有句俗话:“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有个贬词:“乌鸦嘴。”还有个成语:“乌合之众。”鸦鸣,在中国被视为凶兆,是灾难即将发生、大祸临头的预警。一般人均极其忌讳、嫌弃、厌恶乌鸦,避之唯恐不及。现代诗人胡适写过《老鸦》一诗,形象地描绘了乌鸦的狼狈处境:“我大清早起,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人家讨嫌我,说我不吉利,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        天寒风紧,无枝可栖。我整日里飞去飞回,整日里又寒又饥。我不能带着鞘儿,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飞。不能叫人家系在竹竿头,赚一把小米。”
    乌鸦就是一种普普通通的鸟,世人对其好恶如此悬殊,原因恐怕不尽在乌鸦。乌鸦叫声嘶哑、单调、粗犷,类似“呱、呱”“啊、啊”或“哇、哇”声,的确令人骇然、悚然、讨厌。其食物以昆虫、植物果实种子为主,也喜食腐肉,好攻击掠噬其它鸟类雏鸟和鸟卵,亦让人爱恨交加。常于林间旷野结群活动栖息,人皆能见。秦汉以前,中国人并没有讨厌乌鸦,反而将其视为吉兆,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说法。汉代董仲舒就曾写道:“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这个“大赤鸟”就是乌鸦。然而也就是从汉代开始,中国人对乌鸦的观念开始转变,逐渐将乌鸦视为邪恶的代表。到唐代,乌鸦主凶的说法在民间普遍认可盛行。从现代科学认识上分析,应该说,乌鸦与好事或厄运并无客观联系,它无法预知事物的发展变化,也不可能预报喜事或灾难的发生。所谓吉兆凶兆,完全是一种时代心理文化的附会与反映。
    乌鸦不能昭示吉凶,但在鸟类中,它的智商并不一般,非常聪明。许多人小时候都曾读过一则寓言:《乌鸦喝水》。叙说一只口渴的乌鸦看到窄口瓶内有半瓶水,它能将小石子投入瓶中,使水面升高,从而喝到了水的故事。科学家经反复实验,证实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情,乌鸦的确大都具备这种智力。科学家还观察到,乌鸦很大胆,敢于接近人类,跟随人类活动,但也非常机警,对持枪的人尤为警惕,一见即飞,边飞还边张望。乌鸦记忆力很好,秋季会储藏食物,冬季能自己找出。乌鸦会在街头十字路口衔坚果等待,红灯亮时,它们将坚果放到停止的汽车轮下;绿灯亮汽车开走后,它们再飞过去啄食辗碎了的果仁。乌鸦会用带钩茬的小树枝钩出树洞里的虫子,甚至能用爪喙将铁丝弯成钩,钓出细颈瓶中的东西。科学实验还表明,乌鸦能进行简单的抽象推理,懂得关联思考。动物行为学家认为,乌鸦的智商与狗相当。
    明朝医学家李时珍在其著作《本草纲目·禽部》记载了一个乌鸦反哺的现象:“慈乌: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据说乌鸦年老体衰,不能觅食或飞不动的时候,它的子女就会将食物衔回嘴对嘴地饲喂,一直到老鸦死亡。这就是乌鸦反哺。乌鸦反哺与羊羔跪乳、卧冰求鲤一样,成为儒家推崇的孝德典范。曾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清代官员邓钟岳在处理一桩沈氏兄弟家产纠纷案中写的批文援引过乌鸦反哺的典故,读来令人感慨,是一篇不可多得的妙文。批文抄录如下:
    “鹁鸽呼雏,乌鸦反哺,仁也;鹿得草而鸣其群,蜂见花而聚其众,义也;羊羔跪乳,马不欺母,礼也;蜘蛛罗网以为食,蝼蚁塞穴以避水,智也;鸡非晓而不鸣,燕非社而不至,信也。禽兽尚有五常,人为万物之灵,岂无一得乎!以祖宗遗产之小争,而伤弟兄骨肉之大情。兄通万卷应具教弟之才,弟掌六科岂有伤兄之理?沈仲仁,仁而不仁,沈仲义,义而不义!有过必改,再思可矣!兄弟同胞一母生,祖宗遗产何须争?一番相见一番老,能得几时为弟兄?”
    乌鸦会奉养自己老去的母亲,这是真的吗?除《本草纲目》提及外,至今似乎并无其他科学著作证明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或对这种行为作出科学的解释。也没有任何科学机构或专家在野外捕捉到这一镜头。近年来,科学界对此歧见纷纭。否定者认为,乌鸦幼鸟在可以独立飞行、觅食后,就会离巢独立或群居,与母鸟结束哺育关系。从这个习性而言,乌鸦反哺是不可能的。肯定者认为,乌鸦是群居的鸟类,最近几年国外动物学家观察群体乌鸦生活时,确实看到有这种“养老”行为出现,但它们哺喂的对象不一定是自己的父母,而是种群中无法独立获取食物的同类。事若的确,乌鸦就不但在养老、爱老、敬老方面堪称动物的楷模,它们甚至已经达到中国人普遍称道的社会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果真如此,天下的乌鸦真就令人惊讶得大跌眼镜,世人理当刮目相视,天下的乌鸦真就的的确确不一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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