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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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9-18 16: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十分赞成小李是说法。没有人比我更懂离婚对小孩对一个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伤害的了。小野,听我的,我是走过离婚路的女人,当年也有一个儿子,离婚的时候已经五岁了。我以亲身经历过来人再跟你说一句,离婚绝对是下下策,特别是小孩还那么小。先给自己时间冷静下来,这个时候不是决定离婚的好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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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9-18 16: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孩还那么小,那男的争不到监护权的。另外,建议再有带别的女人在家的情况,一定要取证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真的觉得要离婚了建议报警,如果还想留有余地,建议用手机拍摄当时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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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9-18 16: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眼目睹的确太伤心了。。。离了赶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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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9-18 16: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下定决心离婚的确要赶早,但是如果你们房子是共同财产的话,我觉得你如果搬出去住那是傻。换了我死都要霸住那共同财产的房子,那是你儿子和你的共同权益和一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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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9-19 10: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爱的玫瑰 发表于 2014-9-18 16:49
如果下定决心离婚的确要赶早,但是如果你们房子是共同财产的话,我觉得你如果搬出去住那是傻。换了我死都要 ...

支持这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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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9-19 15: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爱的玫瑰 发表于 2014-9-18 16:34
我是十分赞成小李是说法。没有人比我更懂离婚对小孩对一个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伤害的了。小野,听我的,我是 ...

兄弟所言极是。
千万不要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啊。
坛子里面叫嚣离婚的,都是妖言惑众,一派胡言。
离婚,绝对是下下策,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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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9-19 16: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小孩从10月开始就没在我身边,一直在广州抚养,到离婚的时候我争不到了。而且一直拖着多年没离婚的原因还是因为我不肯放弃监护权,不是我对那次婚姻有留恋。最后我前夫说他会教育出一个孝顺妈妈的儿子来的,我才答应放手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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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9-19 17: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李 发表于 2014-9-19 15:07
兄弟所言极是。
千万不要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啊。
坛子里面叫嚣离婚的,都是妖言惑众,一派胡言。

对。严重赞成。对小孩和女人来说,离婚绝对是下下策。所受到的伤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非笔墨能形容。叫嚣离婚的人,都是站着不嫌腰痛的。所以,多听听父母的建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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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9-20 16: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博新 于 2014-9-20 16:42 编辑

如果你们一直都很好而很爱对方,给人机会,过了这个坎应当没事,不要动不动就'离‘字挂嘴边。如再婚他又更S话,那你有得离。。。(要离周岁前的子女都归女方抚养权,除非女方先放弃抚养权。)请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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