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校车事故续:每户遇难者家庭获赔56万

[复制链接] 0
收藏
3
回复
1350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18 天

连续签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4-7-13 19:16:1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4-07-13 13:40:56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文/记者 蒲晓旭)湖南湘潭校车事故部分遇难孩子家属已与政府签订赔偿协议,《法制晚报》记者今晨获悉,每户遇难者家庭获赔56万元,待遇难孩子火化之后,赔偿款将全部到位。
  长沙警方昨晚通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发生校车交通事故的湖南湘潭一幼儿园负责人王长海、法人代表王霓裳予以刑事拘留。
湖南湘潭校车事故续:每户遇难者家庭获赔56万
因提前到家下车,4岁男童杨广幸免于难。虽然奶奶后怕不已,年幼的他仍只顾与姐姐打闹

  10日,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乐乐旺幼儿园一辆校车,在途经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干子村时翻入水库,致车上11人死亡,包括8名幼儿。

签到天数: 49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发表于 2014-7-14 08:55:39 | 只看该作者
人没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8 天

连续签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7-14 10:00:07 | 只看该作者
雨后的晴天 发表于 2014-7-14 08:55
人没了、、、、

赔再多钱都弥补不了损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9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地板
发表于 2014-7-14 10:02:32 | 只看该作者
lxyzlk 发表于 2014-7-14 10:00
赔再多钱都弥补不了损失!

心灵的创伤是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