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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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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7 12:0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管理员同志,“崖看梅州”版块首页早就发出公告:
特别申明凡提及兴独、梅独两词,伤害两地人民感情的贴将一律删除,还请各位会员谅解。
但梅江东去无视公告,依旧我行我素,大肆宣扬兴独言论挑起事端,遇到不同意见者就冠以兴独的帽子,伤害两地人民感情,并不断扩大化。不知论坛管理人员是有意维护梅江东去还是真的没看到,看到的话请给予删号删帖处理。
还有真真磨嘛个 会员也帮忙喊兴独。当梅江东去抛出兴独言论,另一方反击也有不当言论,请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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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沙发
发表于 2014-5-27 16:09:4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以举报方式解决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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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板凳
发表于 2014-5-27 16:36:3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好,

在版规下,言论自由,原则上工作人员和版主不审核大家的发帖内容。为了大家的讨论质量考虑,允许有不同意见,但不能人身攻击。

经过内部工作人员的讨论。认为时空amay于17日发布的公告中,特别申明部分过于严厉,不利于言论自由与讨论,特做修改。

关于“兴独”和“梅毒”字样,有两个考虑:
1、从言论自由出发,时空不管理这些字眼。

2、从版规“挑拨地域矛盾并引起公愤”,虽然大家指责的是部分人,但也有违规的嫌疑。
反复权衡,决定屏蔽“兴独”和“梅毒”字样。

也请大家尊重其他网友,讨论限于观点,而非人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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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地板
发表于 2014-5-27 17:01:51 | 只看该作者
管理员菲菲 发表于 2014-5-27 16:36
大家好,

在版规下,言论自由,原则上工作人员和版主不审核大家的发帖内容。为了大家讨论考虑,允许有不同 ...

认可。同时建议,管理人员可根据版规,在适当的时候使用“限时禁言”“关小黑屋”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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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5#
发表于 2014-5-27 17:04:18 | 只看该作者
水哥 发表于 2014-5-27 17:01
认可。同时建议,管理人员可根据版规,在适当的时候使用“限时禁言”“关小黑屋”的功能。
...

好的,谢谢水哥建议!升级后再与各版主和会员们讨论使用这些惩罚的触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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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6#
 楼主| 发表于 2014-5-27 18:01:1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管理者们的决定!看到时空在努力屏蔽,但还有很多,希望能尽快全部屏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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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4-5-27 19:06:32 | 只看该作者
口可~口可~口可~炒得上档次了啥时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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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8#
发表于 2014-6-1 22:31:00 | 只看该作者
wejo 发表于 2014-5-27 19:06
口可~口可~口可~炒得上档次了啥时上法院?

我还以为这个也是你举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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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9#
发表于 2014-6-3 21:29:35 | 只看该作者
对有不同意见的就乱扣帽子的行为确实很讨厌,这算不算文革遗风?应该不算啊,此风历史悠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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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10#
发表于 2014-6-4 22:51:37 | 只看该作者
不吵了?这么安静啊~有点不自然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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