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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从词义上讲就是供各种无轨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基础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城市道路、公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及乡村道路等;只供私人享用的道路为私家道路,供乡村群众通行使用的为乡村道路,乡村道路虽然有大有小,有长有短,但是属于所在村的村民所共享和共管,相关的国家行政机关当然也具有相应的管理权等;
现有位于梅县质监局后面的一条公共乡村道路已经被非法私买私卖的黄某某(名,不详,但相关单位很清楚)堵截和占用,这条乡道一直是作为程江镇西山村榕树下(含七一、七二、八一、八二共四个村民集体)村民所共有的乡村道路,这条乡村道路在历史上属于榕树下村民的出棺之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出棺之路已经另外拥有,但在这条乡村道路却一直作为榕树下村民耕作和出入的用途而使用至今;直至今年上半年,黄某某个人出于私人目的,跟一小部分村民进行了私买私卖土地的非法行为以后,未经大多数村民的同意,私自跟几个村民进行买断道路的行为并进行了堵塞和砖砌封塞道路的行为,造成了榕树下部分村民的耕作和出入的极大的阻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及《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之精神,土地不得私买私卖和非法转让,也不得非法转移用途;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想问的是,私买私卖的土地的行为是否违法?公共的乡村道路未经任何行政机关的批准也可以进行私买私卖吗?对这种私买私卖并进行堵塞和封塞公共乡村道路的行为,政府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进行相关的处理和处罚?
我们殷切期盼有关政府部门,本着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件事情,还我们一个畅通和便利的出入和耕作之乡村道路,谢谢。
2013 年10月17日
榕树下村民联名;也曾怀旧代笔,联名不具;本帖同时发在梅州论坛,期待您的顶帖,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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