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女强人”诈骗300多万一审被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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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3-6 23: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段时间,新闻媒体曝光了丰顺县“女强人”徐某虚构投资商场、地皮、厂房等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实施诈骗骗得300多万元的新闻。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3月份至2012年7月份期间,被告人徐某因赌“六合彩”及“时时彩”输了钱,为了尽快还清赌债,她通过虚构的投资商场、炒地皮、建厂房出租、投资银行赚取高额利息等方式,骗取其同学徐某君共计人民币235.8万元。2012年5月份,被告人徐某又通过其同学徐某君的介绍认识了周某元,徐某谎称自己拥有深圳某百货公司的股份,因急需用钱要转让股权,与周某元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骗取周某元共计人民币70万元。以上诈骗所得赃款共计305.8万元全部被徐某用于赌博输光,无法追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以及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应当数罪并罚。最终以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转自民生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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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3-7 14: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现在还有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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