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Z20130226 于 2013-3-5 13:14 编辑
又一位患者的生命被夺走了,几天前,53岁的农妇丘兰珍在做肾结石微创术时生命被永远留在了手术台上.
没有过往心脏病史,术前做了全面的检查,院方事后得出的死亡原因是心源性猝死,心肌梗塞死。 接二连三的事故发生在本不该发生的梅州三甲医院,谁可以来监管? 发生了事故,谁又可以来做平苦百姓,弱势群体的主?
三甲医院出了这样的事情,在当今不公平的游戏规则中,死者是很难得到合理公道的。
要解决的话不外乎以下几种途径:
1)与医院协商解决,医院这么硬的底气,不协商, 也是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出死亡结论时已经充分考虑到各方面可能的因素,做了充分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验证工作,经过专家团队论证,分析出的死亡原因对院方是占据天时、地利、人和。况且三甲医院的影响力也是可想而知的,所以请第三方鉴定,结果大部分是对患者不利。通过这条路可以斩断大部分患者的维权之路。
2)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这条路相比第一条,走起来更坚难,大家都是懂的。
3)向法院起诉,这也是一场堪比二万五千里长征的坚难之仗,此中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可想而知,这是一个不对等的主体之间的博弈,你不惜一切在维护自已权益的同时,你的对手也在做着同样的工作,而你与你的对手相比起来,其中的差距,大家都是懂的。
4)医闹,作为这么大的医疗机构,每天接待的患者不计其数,医疗事故肯定也是随这个基数成正比,院方早已在长久的博奕中,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有着非常完善的处理措施。而你在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中不知所措时,你的对手从容谈定,对你的情况了解指掌,知已知彼,也占着绝对的优势。
所以,如果不是手有重权,不是富甲一方,那么,真的很遗憾,维权之路会很坚苦. 路在何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