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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兴”跟“鸿艺”水平谁高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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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2-11 14:04:27
一丘之貉
22#
匿名  发表于 2011-2-11 14:43:24
红都和正兴都是梅州不断高涨房价的合谋推手!
23#
匿名  发表于 2011-2-11 22:42:43
[:2-1:]
24#
匿名  发表于 2011-2-11 23:01:38
狼狈为奸
25#
匿名  发表于 2011-2-12 11:39:09
梅江两岸旁边的建筑应该限高, 应该离河堤留至少50米的空地


以下内容是来自梅州民生net

市政、规划部门一把手严重失职!!必须问责!!!
内容 负责规划归读公园的人统统是饭桶!!!把梅水路规划成二车道!!你们这些弱智的公务员思想还停留在八十年代!!现在把房地产盖这么靠路边!!!!一点退路也没有了!!!这边商业一旦旺起来!!肯定堵车!!变成了笫二个百花洲了!!市政、规划部门一把手严重失职!!必须问责!!!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答复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市城乡规划局 处理时间 2011-01-21 17:34:06
处理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梅水路(原堤下路)在97版城市总体规划中为规划16米道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以满足通行要求,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人口、机动车数量的激增,交通压力日益增大,在07年江南东片改造时经过多次论证,综合平衡多种因素,将其调整为21米道路,按双向四车道设计,并规划了路外公共停车场。
对于建筑后退道路红线问题,按当时城市规划要求,建筑后退30米宽以下道路红线为2米,红光、金沙两个安置区都退了3米。2009年,为彰显城市道路两侧的景观风貌,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我局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借鉴相关城市的管理经验,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毗邻城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物、构筑物退让道路红线距离进行了调整,下发了《关于提高梅州城区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退让道路红线距离标准的通知》(梅市规[2009]59号),《通知》对于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要求有了较大提高,梅水路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至少10米,如底层为商业或高层建筑再加退。今后的规划方案审批我们将严格按照新的要求执行。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1年1月21日
26#
匿名  发表于 2011-2-12 11:45:03
梅江两岸旁边的建筑应该限高, 应该离河堤留至少100米的空地 !
27#
匿名  发表于 2011-2-13 16:56:37

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发表于 2017-5-24 23:42: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25,26楼的看来还是有远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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