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1-11-17 18:19 编辑
四、加强宣传教育
(十五)开展分类点对点宣传教育
准确把握各类摩托车驾乘人员特征,针对农民、上班族和学生三类重点群体开展差异化的宣传教育。
针对农村,各地乡、镇政府发动农村“两站两员”、村委会对摩托车车主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入户教育。各县(市、区)道安办以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 限两人、靠右行”为内容,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每个县(市、区)每年培育至少5个示范村。
针对上班族群体,公安机关深入群体集中的厂矿企业、车站、 地铁站等部位,宣传搭乘摩托车戴头盔的必要性,通过鲜活的事故案例警示作用,触动乘客群体主动要求佩戴头盔。
针对学生群体,教育部门牵头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特 别是在每年开学和寒暑假之前完成一次交通安全宣讲,重点宣传摩托车事故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学生群体遵纪守法。
(十六)通过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各县(市、区)公 安机关每月选取1起辖区内因不戴头盔、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导致死伤的典型涉摩事故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并剪辑成3分钟左右短视频和15分钟左右课堂教育视频两个版本,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
宣传、城管、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在电视台、公共场所LED 显示屏、酒店KTV等娱乐场所和“两微一端一抖”等互联网平台广泛推送,强化对交通参与者的警示教育作用。
(十七)进一步丰富宣传教育方式
在宣传教育方式上推陈出新,对各类轻微交通违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开展现场学习、朋友圈集赞放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吸引交通参与者关注,掌握话语主动权。
引导摩托车生产销售企业、保险公司和其他各类企业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工作,开展赠送头盔、赠送交通安全福袋等丰富多样的路面宣传和劝导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认可度。
五、强化责任落实
(十八)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将摩托车管理纳入平安建设、 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市、县两级道安办负责制定、细化摩托车整治考核评价指标,将有牌证率、戴头盔率、涉摩事故死亡人数等关键指标作为重要考核依据,科学评估管理工作成效。
在平安建设、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中,摩托车管理占交通安全管理分值的比例不应低于20%,重点县(市、区)不应低于30%。通过考核督促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动员各部门和全社会参与摩托车整治,强化工作力度。
(十九)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用好事故深度调查和责任倒查等工作手段,严肃开展涉摩事故调查追责工作,确保追责问责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各县(市、区)发生涉摩较大事故存在超员载客、不戴头盔违法行为的,一律由市道安办约谈相关县(市、区)道安办和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同志。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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