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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拳出击!出动300人,梅州拆除5处违建共1500㎡ [打印本页]

作者: 新闻点击    时间: 2020-9-16 15:31
标题: 重拳出击!出动300人,梅州拆除5处违建共1500㎡
违建是违法的
但也有人存在着侥幸心理觉得
建章建筑存在的时间久了就不会被拆除
违建不管存在多久
都是会被拆掉的

重拳出击!出动300人,梅州拆除5处违建共1500㎡

重拳出击!出动300人,梅州拆除5处违建共1500㎡

近日,梅州丰顺留隍镇大力推进查违控违治违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多措并举,强化联合执法,全力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镇党委、政府针对违建现象,不断增强控停力度,同时对偷抢建行为,立即启动快速拆除机制,强压违法建筑势头,拆除了一批违法建筑。


重拳出击!出动300人,梅州拆除5处违建共1500㎡

重拳出击!出动300人,梅州拆除5处违建共1500㎡


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继续保持违法建设治理高压态势,留隍镇在行动。留隍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违法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和清除工作,自8月下旬至今,留隍镇连续采取拆除违建物和违建排栅等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整治违法建设行为,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截止目前,留隍镇已经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依法拆除违建铁皮棚及雨棚2宗面积共约600平方米,依法拆除违建排栅3宗共900平方米,有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重拳出击!出动300人,梅州拆除5处违建共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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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日常巡查之外,留隍镇还督导有关部门继续加大违建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防控工作。


重拳出击!出动300人,梅州拆除5处违建共1500㎡

重拳出击!出动300人,梅州拆除5处违建共1500㎡

留隍镇人民政府
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镇建房和管理秩序,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蔓延势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未经自然资源、规划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或未按批准内容建设(含翻、改、扩建、搭建)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和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均属违法建设。未经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属违法用地。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镇范围内所有从事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凡是顶风违建、违法抢建的,将依法强制拆除,并给予从重处理。
三、本通告发布之前的违法用地和已建成的违法建(构)筑物,由镇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处理。
四、一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均不受法律保护,对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一律不得给予补偿和赔偿。
六、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部门,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配套服务;税务、工商、自然资源、规划、消防、烟草、卫生等部门不得为违法建设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不得为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经营活动办理相关证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不得为违法建设办理产权证书。已经批准发放有关证照和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七、镇自然资源所、规划、林业、城管等有关部门及镇驻村工作组、各村(社区)委应严格履行职责,组织专门力量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宣传,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对于未及时发现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查实,应追究相关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八、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给他人私自建设;严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非法购买国有、集体土地私自建设;严禁党员干部庇护、纵容、参与或变相参与违法违规建设。凡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以及参与、支持、纵容违法行为的,由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以及利用黑恶势力抗拒执法的,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及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电话:镇政府党政办:6428210、镇自然资所:6430628。
十一、本通告自2020年9月10日起实行。
特此通告。

来源:潮客留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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