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一则,关于梅州市梅江区土地利用总体(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江南街道(杨角屋)“三旧”改造等两个项目〕的公告。
为促进梅江区新风貌建设及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积极配合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江分局编制了《梅州市梅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江南街道(杨角屋)“三旧”改造等两个项目〕》,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本次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0.5756公顷,共3个落实地块,落实地块LS01位于江南街道龙坪村;落实地块LS02位于三角镇三龙村;落实地块LS03位于长沙镇长沙村和小密村,现状为农用地0.5756公顷(其中耕地0.5050公顷),建设用地0.0002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梅江区规划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为341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19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56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648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798公顷。
下面,就让我们看看公示的具体内容吧!
梅州市梅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江南街道(杨角屋)“三旧”改造等两个项目〕于2020年7月20日经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梅市自然资报〔2020〕219号)。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44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 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江分局
1.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原因 为促进梅江区新风貌建设及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积极配合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因此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 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江分局编制了《梅州市梅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江南街道(杨角屋)“三旧”改造等两个项目〕》,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2.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0.5756公顷,共3个落实地块,落实地块LS01位于江南街道龙坪村;落实地块LS02位于三角镇三龙村;落实地块LS03位于长沙镇长沙村和小密村,现状为农用地0.5756公顷(其中耕地0.5050公顷),建设用地0.0002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后,本方案拟将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并划入土地用途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土地利用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3.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根据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梅江区规划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为341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19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56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648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798公顷。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落实方案拟抵扣同样数量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梅江区的各项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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