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会同体育总局等部门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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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5 09: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1-1-15 09:44 编辑

教育部回应网友:会同体育总局等部门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来源:新华社 王镜宇

      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记者王镜宇)教育部日前在回应网友有关“向社会免费开放中小学校体育场馆”的建议时表示,将会同体育总局等部门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同时推动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开放。


  来自北京的网民“忆”(手机尾号2727)日前在网上通过“你的留言,部委有回应”栏目留言,建议向社会免费开放中小学校体育场馆,满足人们基本的健身场所需求。


  教育部在回应中说:“教育部积极会同体育总局等部门,做好已建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源,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和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双向开放。”


  教育部在谈到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时称:“一是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2017年,教育部会同体育总局印发《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通过明确场馆开放学校的基本条件和场馆开放时间,合理确定开放对象和开放场馆名录等措施,大力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同时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建设改造,指导地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中小学对校园体育场地设施进行社会通道改造,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新建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规划设计时,创造向社会开放的条件。二是推动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开放。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鼓励地方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运动场所。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体育服务。教育部积极会同体育总局指导地方将公共体育设施尽可能建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


  教育部在回应中还说:“当前学校体育场馆的教学属性和社会健身要求不相匹配;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资源不足、使用效益不高;学校体育教学时间和社会开放时间存在一定冲突;服务运行的盈利性和公益性难以平衡以及责任认定难以区分;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教育部表示,下一步将积极会同体育总局等部门,推动地方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和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双向开放,有效缓解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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