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社区版主你来当】(版主申请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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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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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11:15: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时空社区版主你来当】(版主申请请进)

 

一、              版主定义

二、              简要说明

三、              版主申请 -(1楼)

四、    版主权限(权利) -(2楼)

五、    版主管理制度 -(3楼)

六、    版主工作条例(义务) -(4楼)

七、    版主考核奖励制度 -(5楼)

八、    附则 -(6楼)

 



一、版主定义

版块是一处可以放松疲倦的身体、并给予慰籍的精神家园,而版主,则是用比其他人花费更多心血去构筑,去营造这个精神家园的人。在每一个社区里面,版主扮演的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在时空里面也一样。版主的知识水平、人格魅力、责任感在社区发展的各个阶段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在这过程中你会体会到被认可的愉悦和智慧互相撞击的快感。

时空论坛的每一位版主都是从热心网友中产生的,版主将协助梅州时空论坛管理好具体的版块,是论坛版规的执行者,是积极参与讨论和交流,活跃于论坛各处,为网友建立和维护良好交流环境、为论坛营造和谐气氛而努力的忠实网友。

梅州时空论坛每个版块设立版主1名,副版主1-2名。

 

二、简要说明

论坛版主实行自愿原则,因为版主更多的是责任而不是权力。得到权力的目的是为了承担版块的责任、为版友服务,是版块公益者。因此,在申请之前,请先确定您已经明白这点,并对此确信自己有足够的耐心、时间和热情。

如果您确信您愿意,欢迎您加入到时空论坛的管理团队当中来。请记住:您加入这个团队,您就有义务维护这个团队,发扬团队精神。因为,每位版主与时空社区的良好发展都有着紧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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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11:16:09 | 只看该作者
三、版主申请

●申请版主基本条件
1、热爱网络,热爱时空网,与网友能友好共处,自觉接受网站统一管理;
2、注册满6个月的发帖与回复均活跃的网友;
3、在相关版块表现积极、具备良好的亲和力和管理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熟悉总版规的所有内容,对版块发展规划有独到的思路;对所申请版块有浓厚兴趣,能积极负责地为网友服务;
5、上网时间充裕,每天可在线时间不低于3小时;
6、同一ID原则上不得在2个以上版块同时任职版主;
7、对于申请人所申请版块已有版主的,需同现任版主沟通,由现任版主提请你做为成为版块管理团队的成员;
8、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版主,自论坛批准辞职之日起的1个月内不具备辞职之前所管理版块的版主任职资格,1个月后按规定重新申请。
9、请详细参阅以上条件。以免给您申请版主造成不便。

●发帖申请版主
用户申请版主必须发帖到【版主申请】版块,发帖格式如下:
1、帖子标题:申请【具体版块名**】版块版主(申请时间****),例如:
      申请【生活·杂谈】版块版主(2012.04.05)
2、帖子内容:按如下版主申请表的内容填写。
      声明:本人已经认真看过《版主申请》版的所有置顶贴,特别是《时空规则》,并对相关版规表示支持和遵守。 请如实填写以下内容:
     申请人:
     申请论坛版块的名称:
     目前居住城市:
     平均上网时间:小时天
     你正在担任的论坛职务:
     你曾经担任的论坛职务:
     你上任后打算怎么做:
     我保证上述内容全部属实。申请人签名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

●版主申请流程
    1. 申请版块版主的网站用户应当详细阅读版主申请基本条件,确认符合各项条件后,完整、详实的填写,并发表在【社区事务】版块。
    2. 在您提交申请书后的24小时内,论坛管理层会对对您的申请书和您在论坛中的表现进行考察,48小时内给与您答复。
    3. 向已有版主的版块申请成为管理成员的,已任的版块版主需要在3日内在申请帖中给予答复同意与否,在3日内未做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由超级版主、总版主等站务管理员根据申请人的表现自行审批。
    4.  如果申请通过,“时空管理员”会在【社区事务】版块和你申请的版块发布您成为实习版主的通知;
    5.  所申请版块的版主人数不足3人的,才能接受新版主申请。
    6.  实习版主试用期1个月,由管理员负责其试用期考核。期满后由论坛管理员决定转正或不通过的决定。如实习版主未收到论坛管理员发布的其转正或不通过的通知,则试用期后自动转为正式版主。
    7.  特殊情况下如新申请开设版块等,经论坛讨论通过,可由时空管理员直接任命并发布公告,不受此规定限制
    8.  申请版主成功后,请务必阅读并遵守【版主交流】内的《版主管理条例》,并请多到【版主交流】版块参与互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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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11:16:38 | 只看该作者

四、版主权限(权利)

1. 版主拥有所管理板块的操作管理权限,即可按论坛及版务相关规则进行精华帖评定、删除、转移及限制不符合规定的论题,屏蔽不守规则的用户在该栏目的发言权。

删除/屏蔽帖子:版主有权删除、屏蔽用户在其所辖版块上发表的任何已经或可能损害本站的形象以及大多数用户的利益的言论并终止其行为。对于情节严重以及屡教不改者,版主有权向上级管理员反映,请求取消该用户的相应权限。对于符合论坛删帖标准的帖子,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版主有权直接删除而不需通知发帖用户。

转移贴子:版主有权将发在其管理版块但不符合本版发帖规定的帖子转移到论坛的相应板块,并通知发帖用户。

修改帖子:版主有权将发在其管理版块但内容欠妥的帖子进行修改,有权对帖子标题重新编辑。

置顶帖子:版主有权对发表本版的好文章或好的相关主题讨论的文章进行置顶,以便引导网友及时有效的参与主题进行欣赏讨论。

加精帖子:版主有权对发表本版的好文章或好的相关主题讨论的文章进行加入版块精华,以便方便网友欣赏讨论。

版主推荐:版主有权对发表在本板块的好文章进行推荐供编辑挑选放到论坛首页或天下客家·梅州时空的页面上,对发帖人给予鼓励。

封发帖权:版主有权对违反版块管理规定且屡教不改的网友进行封发帖权处理。版主封禁网友的发帖权时,一定要填选封杀时间、封杀原因。在解除封禁发帖权时,版主应依据相应站规与管理办法,待封禁到期后网友申请恢复时应及时予以解除。首次封禁时间尽量不能超过两周。启封后仍旧重犯的可酌情延长封禁两周。影响恶劣的用户,版主可以向相关管理员建议永久封杀。

2. 拥有登陆相应管理论坛及发言权限。

3. 具有策划和组织与论坛主题有关的活动的权利,但所发起的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论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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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11:16:59 | 只看该作者

五、版主管理制度

1. 请假制度

版主因个人原因短期内不能登陆对论坛进行管理的,需及时在【版主交流区】专用帖中请假,写明请假的时限和大致原因,并按规定如期销假。请假期间做好版务交接工作。原则上一次请假时间不能超过半个月。否则站方将以时间方面的原因视为自动离职,并公告给予免职。

2. 任期制度

不参与管理一个月后作自动离职,一直积极参与管理的可以长期连任,常常被网友投诉、所管版块管理混乱、或连续两次考核不及格的可以由管理员决定是否解任。

 

3. 辞职制度

●所有版主提出辞职,请在【版主交流区】提出,管理员将根据情况在10日内作出相应处理。

版主受到免职处罚后立即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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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11:17:21 | 只看该作者

六、版主工作条例(义务)

1. 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网站形象。

2. 根据版块主题合理制定和规划版块发展方向,促进版块良序发展。充分利用论坛和网络资源以及其他资源,为论坛发展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3. 参与版块内容引导和版务规划,积极推荐优秀帖子,培养推广优秀写手;发掘并运作版块热点话题,策划制作版块专题和其他活动,活跃版块氛围,协调网友矛盾和版块纠纷,及时处理网友投诉,及时答复网友的咨询和建议。

4. 认真按规则处理好版务,有问题请主动与管理人员沟通,不要把所有问题都公开化,以免因误会造成不良影响。

5. 积极上线管理,积极发帖、回帖,积极参与版块讨论,活跃版块讨论氛围。以服务姿态面向网友,善待网友,认真回答网友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自觉维护论坛形象,在版争中尽量维持中立,严禁在任何场合对网友进行非议、谩骂和人身攻击。

6. 版主作为用户与论坛的联系枢纽,应当及时、正确上报或解答用户所提出的各种建议、要求,并将梅州时空论坛的最新动态及时通知用户。

7. 严禁滥用职权,严禁将具有管理权限的ID转借他人使用。

8. 具体的版务操作应由版主进行,上级管理员如要行使版务管理则最好与版主沟通代为执行。如联系不上或事情紧急,也要在处理后及时联系版块版主说明情况。

9. 接受考核,接受广大网友和管理员的监督。

10. 如版块版主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管理员有权先解除其管理权限后给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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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11:17:42 | 只看该作者
七、版主考核奖励制度
    论坛不定期对在任版主按所发主题或回复数等参与性方面,在论坛各版讨论的活跃度,所管理版块的违规帖的清除力度等情况进行考核。

    1、考核体系包含以下指标:
    (1)、上站时间:版主每天登陆后需要在【版主请报到】帖子内登记上线记录,每月登陆论坛天数记录不少于15天;保持每天平均在线时间不少于3小时。此项职责可由全体时空网友监督。
    (2)、参与论坛讨论情况:版主个人在针对负责的版块要有主题引导的意识。每月原创帖不少于3篇。此项量化为:文字帖每篇不少于200字,图片帖每篇不少于2幅图;每月在任职的版块内发帖(含回复)不少于100个。
  ●其他:负责版聚策划、组织与安排可获得一定加分奖励,不列入考核:
     版主不定期组织版聚活动,线上线下都可。工作全过程包括:策划活动主题——形成活动方案——提请方案给管理员——讨论同意后发布活动——及时统计参与人员并跟帖确认——组织活动(可申请时空工作人员协助)——亲自撰写活动热帖。


2、遇到以下情况时,由站方给予版主相应处罚:
   (1) 版主事先未请假15天以上不上站者,给予警告提醒。未请假30天以上不上站者,取消版主职务。未说明理由而不上站者,作未请假处理。
   (2) 版主被站方发现滥用职权或被投诉滥用职权并查核属实的版主,给予严重警告或免职处理。
   (3) 版主自身违反论坛相关条款、不听上级管理人员管理、与管理人员在讨论版发贴相互攻击者,给予严重警告。情节特别严重或已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免去版主资格。
   (4) 版主对站方管理有意见,但不通过合适的方式向站方反映(例如版主在本板块发贴鼓动本版块网友与站方抗衡的)而造成严重影响的,直接给予免职处理。
   (5) 版主经考核评定不合格,或在工作中常常出现重大失误的,站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免去其版主资格。


3、版主奖惩具体条例
  3.1 版主优先参加梅州时空论坛组织的聚会和联谊活动。
  3.2 版主优先享用梅州时空论坛提供的各种服务。
  3.3 每月根据版主的登陆、管理等给予每月10-15个金币奖励。
  3.4 考核每月一次,连续两月考核不及格的版主将给予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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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7#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11:18:27 | 只看该作者

八、附则

1、本条例由梅州时空论坛制定并修订,并随时保留修改、补充、以及最终解释权。

2、本规定中之未尽事宜按照本站的《注册许可协议》的相应条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应法律执行。本条例中与国家法律相抵触之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应法律执行,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3、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梅州时空社区

二零一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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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8#
发表于 2011-4-27 12:23:33 | 只看该作者
有奖惩什么的,貌似真的规范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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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9#
发表于 2011-4-27 12:28: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往事随风 于 2013-6-25 14:18 编辑

引用( 雨中小筑 )
有奖惩什么的,貌似真的规范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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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是必然的趋势,有不完善的事项各位可以提议,供管理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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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请版主的网友另发主题帖申请,不是在这里跟帖!友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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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10#
发表于 2011-4-27 13:12:15 | 只看该作者
希望能真正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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